新加坡中药及我会编年史纪要

1349 年 

• 1349年中国商人汪大渊曾到过新加坡,在其《岛夷志略》就提到”单马锡”新加坡的古称与”龙牙门”现已称之为”岌巴码头”(Keppel Harbour).该书中对当年新加坡的描述:”…门以单马锡番两山,相交若龙牙状,…若酋长戴冠披服受贺,今亦递相传授。男女兼中国人居之…”。因此,可见在十四世纪已有华人侨居狮岛。这是首部记载华人出现在新加坡的史籍。

1409 年

• 1409年郑和第二次下西洋时,其随从费信,在他所著的《星槎胜览》记载他在马六甲的见闻:“…满剌加国之男女,身肤黑漆,间有白者,唐人种也…”。这是华人居住在马来亚的最早的史载。华人迁徙海外,同时也成为中华文化的传播者与继承人。早年为了在海外谋生,中医中药,成为海外华人,祛除热病瘴疠,繁衍生息,健身保健的传统依靠。可以说有华人的地方,必然会有中医中药的存在。

1819 年

• 英国人莱佛士登陆新加坡。 据宋旺相撰写的《新加坡华人百年史》记述,当时已有数家中药店,如同善堂、福合堂、开源堂、成德记药行等。

1842 年

• 客家人罗燮增创办的万发药行正式成立,位于小坡大马路583号。

1879 年

• 余广创办余仁生药行

1890 年

• 张弼士创设张裕和药行、万安和药行及万山栈等。

1898 年

• 周兰阶创办周兰阶药行。

1901 年

• 1901年7月2日,新加坡第一份宣扬中医药学术、卫生保健知识的刊物 “医学报” 问世,创刊人叶季允是南洋名报人。

1923 年

• 胡文虎在新加坡开创永安堂分行。

1929 年

• 中国南京政府于是年春,召开中央卫生委员会议,通过废除中医议案一宗。消息传开,各地舆论大为哗然,当时的中国中医协会即刻召集中医药总联会代表二百八十一人,开会反对此案。会议第一天为三月十七日。故日后3.17被定为“国医节”。新马中医药界,是时亦纷纷开会上书声伐。南京政府最后不得不于隔年下令收回成命。直到最近,我国的一些中药团体还在庆祝“3.17”的节日。

• 为了维护中医药的权益,我国中医药界成立“新加坡中医中药联合会”。它也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中药团体。

1942 年 – 1945 年

• 日军南侵,新加坡沦陷。百业萧条,中医药行业不能幸免。成药的入口几乎停顿。而正是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我国的中医药表现出它 顽强的生命力,中医药工作者在这个艰苦的岁月里,坚持为病黎服务,发扬济世救人的医德。

• 1942年3月2日,同济医院主席吴胜鸿有鉴于战争时期百姓贫病交加,邀世界红十字会主持人罗承德医生,向日军政府要求准许同济医院赠医施药,以救治贫苦的病黎,获得日军同意。遂于同年4月2日,恢复院务活动。随后,修德、同奉、同敬、善救等组成“新加坡中华善堂救济总会” ,步同济医院后尘,赠医施药。接着”广惠肇方便留医院、善济医社等相继开诊,为苦难的战争灾民,伸出援手,雪中送炭,精神可嘉。

1947 年

• 当年的马来联邦政府宣布对中成药征收25%入口税。新马中药界纷纷开会群起反对。

1949 年

• 新中国成立。“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被列入了中国国家宪法。中医药与现代医药(即西医药)同时被接受为中国医疗事业的主流,并给予重视。从此,中国的各地医院纷纷成立中医部门,并鼓励西医学习中医中药,提倡中西医结合的疗法。

1954 年

• 马来西亚政府宣布对中药材也征收25%入口税。中药界再次群起反对。

• 在新中国政府的大力提倡下,中国大陆的中医药得到很大的普及,中药产业与中医教育也取得显著的发展。此时,遍立神州各地的中医学校,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于是,江苏省中医进修学校,改为江苏省中医学校,并于1954年10月15日扩建为“南京中医学院”,作为培养中医药专才与提升学术水平基地之一。隔年,中国又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陆续成立中医学院。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初,这五家中医药学院,先后提升为“中医药大学”。它们不但成为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的先声,对中国乃至全世界的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对我国中医药教育的提升影响至巨。

1955 年

• 1月30日新马中药界为争取中草药入口马来亚免征税25%,维护同业利益,正式组织“星马华人医药总会”。新加坡中药出入口商会主席林应标先生获选为副理事长。新马分家后,改名为“马华医药总会”,新加坡中药团体亦随之退出该会。

• 新加坡政府首次通过“药物贩卖及广告法令”,管制成药在媒体上的宣传文字与用语。

1956 年

• 2月19日,“星马华人医药总会”正式向联邦政府呈请豁免中药材入口税。同年十一月七日,马来亚政府正式通过撤消对中药入口的课
税,对于参类则改抽取每磅七元五角的入口税。

• 10月初新马工商界首次组织工商考察团访华。团员包括当时活跃于工商政界的闻人如高德根、叶平玉、马绍尔等,我中药界则有林应标、叶业学、林焕熙等。这是新马首个受到官方默许的访华贸易代表团。它为往后新马于中国的贸易,开创了新篇章。
在结束对华访问前, 他们获准参观首届广州“中国商品出口交易会”的预展, 在中药展馆中, 欣见中成药的剂型已从传统的丹、膏、丸、散发展成服用方便的小蜜丸、单味药剂、复方合剂、素片剂、胶囊、颗粒剂,酊剂、拴剂、甚至注射剂,包装也大改进,除了玻璃瓶,也采用挤压锡管的油膏、安瓿瓶的注射液和口服液等。于是, 林应标看重于发展从传统大蜡丸衍生开发的小蜜丸,他的“裕丰参茸行”取得了天津口岸公司出口的兰州市“佛慈中药厂”的经销权,林焕熙则偏重于新开发供中医师应用的单味药剂、复方合剂、复方素片,他的“星马药业公司”获得了广东省口岸公司出口的广州市、汕头市两间“星群中药制药厂”的经销权。他们成为我国首先取得新中国中成药经销商地位的中药商家。

1957 年

• 4月中旬,首届广州“中国商品出口交易会”开幕。我国一些中药界前辈们,除了裕丰与星马药业等共十一家,纷纷前往广交会参观洽商,这些前辈们都是我国早期取得中药、药酒经销地位的商家。

• 9月27日,新加坡中药出入口商公会参加在大世界游艺场举办的“新加坡工业商品展销会”,并在场内设立“中国药品展览馆”。馆内所展出各种药材、药酒与成药,大部分由中国土产公司将56年广州“中国商品出口交易会”中国成药馆的展品,转运过来展出的。同时,主办当局也当场陈列新马青草药的活标本。参观者极众,这是中成药在新加坡主办的第一次大规模的展览会。

• 新加坡中医师公会与星马中医师集资筹建”中国提炼药业有限公司”, 进口中药提炼单方与古方合剂数百种供医师采用。 2月16日中华医院首次以液体提炼合剂与成药,替代煎煮药方。由于液体合剂使用方便,价格廉宜,很快就为新马许多慈善机构与中医师所采用。直至廿一世纪初, 这种合剂由于传统货源, 大部分在中国没有申请国药文号, 而丧失进口权, 因此, 在我国中医市场逐渐被颗粒, 粉末剂型所取代。

1963 年

• 由中国卫生部领导编纂的第二部《中国药典》出炉。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包含中药的药典(中国的第一部药典出版于1953年)。这部药典收载中医常用中药材446种,中药成方制剂197种。这部药典的出版,意味着中药的地位受到中国国家的重视。此后,《中国药典》的新版本,中草药及中成药都不断有所添增,它也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1966 年

• 中国爆发举世闻名的文化大革命。这场文化大革命不但对中国的社会、文化、宗教、政治、经济等领域造成了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对我们这些经营中成药者也产生一连串的冲击,所幸的是在这段期间,中成药与药酒的出口还没有出现很大的波动,这该是那段动荡时期的一项奇迹。当时,中成药的产品数量与品质,基本上停留在五十年代末期的水平。

1972 年

• 7月29日新加坡十三家中成药、药酒经销商在香港德信行的大力支持下,假珍珠坊二楼的中侨百货公司,联合主办“中国成药药酒展览”。本来预定展览三个星期,因反应热烈,临时展延9天,至8月27日才闭幕。当时,展出的商品包括成药15科430种,药酒3科70多种,新药百多种,草药亦有近百种轮替展出。其中有些展品还是向香港商家借来的,如会展示穴位的电子针灸人模型等。这是一次规模空前的中成药展览,它不但扫除了人们对“中药有毒”的偏见,提高中药、药酒的市场信誉,也对新加坡中成药、药酒经销商之间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76 年

• 中国四人帮倒台后,文化大革命的各项极端政策,逐步被纠正过来,中国转向以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传统外贸公司的独占地位,开始受到挑战。水货逐渐充斥市场,我国中成药传统的经销商,从此就一直生活在令人困扰的恶梦中。严格地说,“改革开放”对海外中国商品的传统经营所产生的影响远远超过“文化大革命”。 此后,中国对中成药、药酒与保健品的海外经销任命权与监督职责也由香港德信行(负责土畜产,包括中药与药酒)与华润公司(负责化工新药医疗器械和医用敷料)及五丰行(负责饮料酒及部分药食同源的商品等),转归中国医保总公司,随后出口经营权又转到各地医保公司,最后甚至下放至较大的生产企业。这项权力的一再转移,顿时造成货源之间的矛盾、商标混乱、商品价格异常混乱,更打击二十多年建立起来的经销制度,它的流弊一直到今天仍然随处可见。

• 新加坡政府通过医药法案。

1977 年

• 新加坡卫生部公布药品(医药广告)条例,对媒体上的成药广告,进行管制。隔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 中国《中药大辞典》第一版付梓,书中收录中药5767项,包括植物、动物及矿物,被认为是收载中药最为齐全的著作,成为当今中药界必备的参考书,它也成为我国执法当局管理中药的必备参考书之一。

1978 年

• 10月6日新加坡政府宣布小檗碱为违禁品,不得入口、储存与销售。此后,含有黄连、黄柏与延胡索等七十几种传统中成药,便在新加坡市场上销声匿迹了。此法令宣布之后,中药界一时哗然,大家都认为黄连是一项重要的中药,与它匹配所组成的中药也很多,这项禁令对中医、中药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此禁令在本地媒体引起的争议,一直持续到1981年。当时,甚至连著名的西医魏雅聆医生,对卫生部“药品咨询委员会”主席黄学文教授所发表的否定中药疗效言论,亦认为有欠公允。最后,经有关部长指示不应再争议已通过的法令,此项争议方被压制下来。

• 新加坡卫生部为配合1977年公布的药品(医药广告)条例及新加坡广告规则,而发布“新加坡医药广告指南”做为参考文件,要点在于禁止宣传成药对19种病症的诊疗效果。

1979 年

• 5月11日,援引新加坡药物销售法令所赋予的权力,环境发展部宣布规定四种重金属,即:砒霜、铜、铅、汞等在中成药中的含量。此法令从即日起生效,直至今天这个规定仍然有效。

1981 年

• 1月15日,我会宣布成立。当初定名为“新加坡中国成药药酒经销商会”,仅有11家经销商申请为会员。从此,它就扮演着新加坡中药、
药酒及其他医药保健品的经销商代言人的角色,积极维护行业的利
益,推动新加坡中医药保健品的健康成长。

1983 年

• 11月,我会组织21人代表团前往曼谷,参加由泰国中药界与中国有关当局联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今日中药展览会”。代表团在曼谷与中国中医药科研代表团暨中国土畜产总公司代表举行友好洽谈。

1984 年

• 新加坡卫生部援用1952年食品及药品销售法令,宣布1984年药品及化妆品控制条例。

1985 年

• 为配合1984年“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的建立,我会更名为“新加坡中国医药保健品经销商会”。

1986 年

• 7月18日我会组团赴吉隆坡,参观马来西亚中药中酒经销商会主办之“中药中酒展销会”,此行进一步促进了新马两地同业间的合作。

1987 年

• 2月17日至25日我会首次组团到北京、天津进行考察访问。代表团与中国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国卫生部药政管理局、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全国中医学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天津市分公司等举行了友好的座谈与交流,并拜会新加坡驻北京商务处等。

1988 年

• 中国成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991 年

• 7月中旬,中国江苏、安徽、湖北、贵州与四川等五省,发生1949年 以来最为严重的水灾。我会36家会员在三天内,联合通过新加坡红十字会捐献新币五万元,做为赈灾义款,表示我们对灾民的同情与慰问。

• 10月18日-22日,“国际传统医药大会”在北京开幕,我会会长林再钦等代表出席。与会代表1200多名,来自40多个国家,包括各国卫生部官员与民间组织代表,世界卫生组织代表也参加了这次的会议。大会发表了一份“北京宣言”,并将10月22日定为“世界传统医药日”,吁请各国政府、各有关国家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各届人士,对传统医药的发展给予必要的关心与支持,加强科学研究,提高传统医药的学术和临床水平。

1992 年

• 响应新加坡政府号召,我会联合全体会员捐助华社自助理事会基金合计新币一万八千元。
6月,第一次参加“世界华文书展92”,并在场内设立“中国医药保健品馆”,亲临参观指导的嘉宾包括总理吴作栋、副总理李显龙、国会议员、中国驻新大使张青、商务参赞朱震元等,展出成绩斐然。

1993 年

• 9月17日由新加坡中国医药保健品经销商会会员联办的“新中保健有限公司”宣告成立,它成为新加坡正统中成药的橱窗与最为齐全的中国医药保健品零售中心。

1994 年

• 8月11日至20日,我国卫生部兼教育部政务部长简立中博士率领“新加坡卫生部传统中医药考察团”,团员包括:黄锦龄医生、李存忠教授、陈笃山先生、蔡丽思女士与吴培芳女士等到中国考察中医药事业。此行的最大收获是:我国卫生部与中国的中医药机构建立直接的联系,为今后双方的合作打下基础,也为新加坡中医药朝向规范化与法治化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1995 年

• 我会再易名为“新加坡中国医药保健品商会”。

• 5月31日,我会与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签定“合作协议书”。

• 9月8日,“新加坡中药团体联合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我会被选为主席。成员包括:新加坡中国医药保健品商会、新加坡中药公会、新加坡中药出入口商公会、新加坡制药厂商公会与新加坡中医中药联合会。她扮演着中药团体代言人的角色,与卫生部进行沟通与交流。

• 11月底,新加坡卫生部成立中药组(CPM Unit),处理一切有关中成药事宜。

• 此时,中医针灸已经引起我国卫生部的重视。我国卫生部遂在宏茂桥社区医院设立第一个针灸部门,为慢性病病人做针灸推拿。这是我国 政府医疗单位,首次采用针灸补助西医疗法,这个实验获得热烈的反应。

1996 年

• 7月1日,新加坡卫生部成立“中药咨询委员会”,其成员包括中药 界的林再钦、王武昂、萧严等。主席为卫生部中成药署署长黄锦龄医生。为新加坡政府对中药决策,提供咨询。

• 由于宏茂桥社区医院采用针灸补助西医疗法,获得成功,该院总裁又将此结合疗法推广至亚历山大医院,于7月份,亚历山大医院也建立中医针灸单位,可是由于某种原因,亚历山大医院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把它的中医针灸单位转手给曹氏基金会负责。曹氏基金会在施诊服务时,病人同样必须由医院的医生推荐,且只能针灸不能提供中药给病人服用。曹氏基金会的诊所取名”华美针灸诊所”,医师来自中国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副主任医师。

• 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任德权来访并与我会全体执委和会员举行座谈。

• 10月15日,我会组团参加在广州举行的第80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我会林再钦、梁剑云、陈德洲等,自1957年以来共参加40次广州交易会,荣获‘老广交’的嘉宾待遇。

1997 年

• 中国卫生部张文康副部长率团访新,与我会执委举行早餐座谈。会上 张副部长对当前中药存在的问题提出精辟的见解,对我同业眼前所面
对的困境表示理解,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与支持。

1998 年

• 中国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9月1日,会长林再钦再度被委为“中药咨询委员会”委员。

• 10月新加坡卫生部颁布《中成药管理简介》。正式宣布管制中成药的进程与内容。

1999 年

• 9月1日起,中成药进口商、批发商、制造商及分装商必须向卫生部的中药组注册方可经营有关业务。同时,所有中成药也必须向当局产品批文方可生产,入口或销售。产品申报程序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凡片剂、胶囊剂型的中成药都必须开始向卫生部呈报,取得编号后,方可入口售卖; 第二阶段是液体制剂,第三阶段为其他剂型。

• 新加坡贸易发展局与我会联办新加坡中药考察团,于10月18日至27日,到盛产中药材的云南与四川,以及中国首都北京进行为期9天的考察。考察团受到各省市有关领导、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保健 品商会等的热情接待,且参观了许多中药名厂,如云南白药厂、美大康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等。也举行多次有益的座谈,会上互相交流 经验与心得。新加坡陈笃生医院成立中医针灸服务。此后,其他政府医院都陆续成立中医针灸单位,为慢性病病人提供针灸治疗。

• 12月3日,我会与四川省医药对外交流促进会签署《中药合作备忘录》。

2000 年

• 1月22日,新加坡总理公署卫生部高级政务次长曾士生、卫生部监管中成药官员,包括:黄锦龄医生、吴淑芳女士、余贤官先生、新加坡贸发局国际业务署署长高启惠等人莅访我会,并与我会全体执委举行座谈。曾次长表示对我行业的关心,并愿意与新加坡中药五团体一起 探讨今后如何发展的课题。

• “新加坡-四川中医药研讨会”在新加坡豪杰大酒店开幕3月3日,由新 加坡贸发局、新加坡中医协调委员会与新加坡中药联委会联合主办的,参加者达500多人。我会林再钦主席代表联委会与四川省医药对外交流促进会签署合作备忘录。

• 5月5日,曾士生次长再度与“新加坡中药联委会”成员,探讨我国的中成药业者如何立足于二十一世纪,会上中药联委会提出五个发展项目。其中有关“中药从业员的培训计划”,由于直接关系中药零售业,“中药联委会”乃决议由中药公会落实执行,其余建议,因时机尚未成熟,而暂时搁置。在这一连串坦诚的座谈中,新加坡卫生部与中药团体之间,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关系,为新加坡中药今后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也体现了新加坡政府新一代领导人对中成药行业的关怀与重视。

• 6月18日,新加坡“中药联委会”假香格里拉大酒店首次联合举办“千禧联欢宴”总理公署兼卫生部高级政务次长曾士生、卫生部中药组负责人、贸发局官员、生产力局负责人、中国驻新大使及大使馆参赞、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中国商会会长、“中医协调委员会”代表、东南亚各地中药界代表以及新加坡“中药联委会”全体成员与属下会员们均出席了当晚的宴会,气氛热烈,盛况空前,表现了新加坡中药团体的空前团结。

• 6月21日新加坡中医协调委员会与新加坡中药联委会假大巴窑中华医院举行第一次联席会议,探讨卫生部提出是否应该管制含马兜铃酸中草药。经过热烈讨论,大会一致通过否定有此必要,并对欧美发表所谓马兜铃酸可能产生坏肾致癌等言论,表示这些案例都有许多疑点与 使用不当之嫌。我等实在不应因噎废食,而宣布禁止使用马兜铃科中药。最后,卫生部还是把马兜铃酸列入毒品名单,禁止入口含有此成 份的中药。而在中国则不禁止使用马兜铃,只禁止使用广防己和关木通。

• 8月21日,为配合时代潮流,我会章程再次修改,在执委会内增设顾 问、资讯与药物组,以加强我会的专业性。
我会会长林再钦三度受委为卫生部“中药咨询委员会”委员。

• 9月1日起,当局对中成药的管理开始实施。在首两个阶段中,共有五千余种中成药获得卫生部批准入口发售。而所有液体制剂的中成药开始受到管制。

• 11月14日,“传统中医法案”在国会三读通过。政府将设立中医管理委员会,从2002年开始将对中医师逐步进行管制,法案条文也牵涉到中草药的零售业务。

2001 年

• 我会热烈庆祝20周年纪念。纪念活动主题为“迎接新纪元,开创新思路”。

• 3月31日新加坡卫生部设立“卫生科学局”,并在该局内成立“中成药组”。

• 新加坡中药团体联合委员会为尽速展开中药从业人员培训活动,改组原来筹备小组,重新成立专家小组。成员如下,主任: 李长沙, 副主任:吕玩标,助理主任:吴名贤,顾问: 黄锦辉,林光明。学术组: 朱文骏,刘少杰,萧严。行政组:锺衍燊。财务组: 顾志佳。执行秘书:吴利彬,黄芳。

• “专家小组”提出”新加坡中药从业人员人员培训大纲草案” 。草案获得卫生部的赞赏,并转请中国卫生部指定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审评。卫生部且在中国卫生部的推荐下,邀请北京中医药大学,派出专家前来我国,实地考察如何为我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专家,常章福教授,刘文华老师于12月中旬应邀前来我国。经过实地考察,在中药团体联合委员会提出的“新加坡中药从业人员人员培训大纲草案”基础上,进一步向我国卫生部提出一部有系统,有步骤的培训新加坡中药从业人员的“建议书”。

2002 年

• 2002年正月, “新加坡中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 7月7日中药团体联合委员会时任主席林再钦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代表王玉来教授签署第一份谅解备忘录,联合对新加坡中药从业人员进行中药专业培训,全部课程为3.5年,前2年为初级课程,后1.5年为中级课程。

• 7月14日,新加坡中药专业教育正式掀开帷幕。报读的中药从业人员 异常踊跃,总数约500余位。原计划开办2-3个班,结果开了7个班。学员包括中药企业及中药厂老板,行政与行销人员和药材店雇员等。大家在一起学习,加强了同业之间的联系。

2003 年

• 2003年8月23日,为了我们所主办的中药教育,拓宽培训活动, 为将来与学历教育正式接轨铺平道路,“新加坡中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更名为: “新加坡中药学院”。

2004 年

• 为了满足中级毕业生的继续提升的要求“新加坡中药学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签署了一个大专班培训的合作协议,联合举办“新加坡中药学院中药专业贸易管理与制剂方向 (成人教育、专科)”项目,在原3.5年中级课程基础上增加大专1年教学课程 (共计4.5 年),并于同年5月11日签约,课程老师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提供。

• 同年8月,我会前会长李长沙接替林再钦先生,受邀担任卫生部成立 的“中药咨询委员会”委员。

2005 年

•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生物科学学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开始联办五年 制双学士学位课程,毕业生将获颁南大生物医学理学士荣誉学位以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医学中医专业学士学位,这也是我国大学正式开办中医课程。

• 2005年12月,首届172位新加坡中药学院中级班毕业生诞生了,它它标志着我国中药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知识时代的开始。这个学历为卫生部认可为将来我国中药行业从业人员学历要求的基本条件,此后我国中医管理委员会更敦促中药学院每年为中级毕业生资讯自愿呈报备案。

2006 年

• 我会为鼓励能够掌握双语的会员以及年轻的一代能积极参与行业的活动,让他们有施展才华的平台,特于2006年8月12日成立青年团。在首任正副团长陈树中与梁善喨的主持下,他们展开许多成功的活动。

• 10月14日我会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邀请,组成一支52人代表团广交会100届大庆,代表团受到热情接待。
10月26日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来函通知:“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从下一届起正式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2007 年

• 2007年11月20日,新加坡保健服务集团与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共同合作投资创建“宝中堂”。该诊所设立于新加坡中央医院,这是受两国政府支持的中医合作的模式。这是首家能够在政府医院,正式以中医方式治病,且可以给病人开方服用中药。

• 11月7日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主办,“新加坡中医师公会”承办的“第四届国际传统医药大会”于我国新达城成功举行,我会与其他中药团体都受邀作为支持单位。会议同时展示了我国的中医药现状与发展趋势,以及整个中医的未来走向,这是一个全球性的医药大会,影响深远。

• 12月国会通过健康产品法令(Health Products Act),这个法令把所有健康产品置于同一个法令框架来管理。其范围包括对生产、进口、销售与储藏,其管辖范围包括,西药、传统与辅助药物、保健品、医疗器械与医用敷料及化妆品等。

2008 年

• 2008年1月24日,四个亚细安传统业的国家组织,首创成员包括: 印度尼西亚GPJamu、菲律宾的CHIPI、新加坡的中药团体联合委员会的(STOC)及泰国的(HPA)等,在椰加达通过建立一个ATTMI联合会的宪章草案,新加坡联委会成为签署国代表之一。

• 同年2月及5月,中国相继发生历史上罕见的冰雪灾难与汶川大地震,我会同仁“从商不忘从善”,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伟大国际人道精神,两次发出捐款活动,获得会员与会友热烈响应,分别捐出善款25,350新币与 44,800新币。

2009 年

• 亚细安传统药同盟(AATMI)正式成立,首届主席为菲律宾担任,副主席归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被选为秘书长,泰国担任财政.同时, 大会接受马来西亚传统药理事会为会员。主席一职由会员按目前职务顺序每年 轮替担任。AATMI同时受亚细安传统药及保健品标准及安全协
调委员会(ACCSQ TMHS)秘书处承认为亚细安传统药国家商会组织的代表,获准参与协调会的会议。

• 新加坡中药团体联合委员会于12月4-6日,假我国新达城国际会展 中心4楼展厅联合新加坡中药学院举办首届<传统药博览会2009>。
这是一次新加坡中药法治化后,首次举行的规模宏大,且受政府支持的传统药博览会。博览会除了商品展出,同时设立一个我国中药发展的轨迹介绍,陈列中药发展史的图片,常见生草药介绍等,受到各界赞赏。
在药博会期间,我们举行一个会议,邀请区域内外执法代表、商会袖、学者等,介绍各国传统药法规,及其未来发展、市场分析、专题演讲等,这个会议获得同业与执法当局的好评。

2010 年

• 8月10日卫生科学局宣布:凡经营生产、进口、批发医疗器械与医用敷料者都必须申请执照,这类产品在也必须向当局申请注册方能生产与销售。产品按它对健康产生的风险轻重分成ABCD四类,风险最重的两类CD,从即日开始施行登记注册。

• 在首届传统药博览会成功的基础上,联委会于2010年10月15-17日,在新加坡新达城会展中心第四层402-403展厅,举办第二届《传统药博览会》。两次的药博会让我国中药界走向区域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

2011 年

• 我会创立至今已渡过30个春秋,常言道“三十而立”,为了缅怀先贤与前辈们创会的艰辛,回顾30年来走过的道路,我会在9月24日在新加坡中药学院举办“抚今忆旧,开创未来”座谈会。9月30日在新加坡国敦大酒店隆重举行30周年纪念晚宴暨第十六届执委就职典礼,时任新加坡新闻及艺术部兼环境水源部高级政务部长傅海燕阁下担任双庆典礼主宾,同时出版《三十周年纪念特刊》,并于晚宴分发予嘉宾。

• 卫生科学局宣布,8月31日前所有商未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与医用敷料都必须向当局申报,以列入一个临时的名录(T-LIST)内,才能继续销售。12月31日后,没有申请注册或没有注册的产品就不能继续流通。

2012 年

• 9月8日前会长李长沙荣膺新加坡共和国总统颁赐公共服务星章(BBM),我会会员登报表示祝贺。

• 10月9日HAS通过与中药团体交流会上,宣布将对含小檗碱(Berberine)的中药成份将逐步给与解禁。当局将分两个阶段: 首先,2013年1月将先开放含小檗碱成份的中成药申请进口售销。在此期间,如无发生不良记录,则将于2015年,正式开放含小檗碱药材的进口。

• 12月新加坡中药学院举行成立10周年纪念与年度毕业典礼。10年来,学院共培养了九届初级毕业生共1129位;八届中级班毕业生736位;七届大专班毕业生543位。

2013 年

• 1月31日 锺衍燊会长致函HSA,提出我会反对卫生部限制中成药使用尼泊金丙酯防腐剂,HSA接受我会反对的理由。

• HSA宣布自今年2月起,中药厂的GMP每3年才审核一次。

• 7月27日我会第十七届执委会在许连碹部长的监誓下,由锺衍燊会长的带领宣读誓言。过后,锺会长呼吁全体执委以“服务、自律、咨询、协商“的精神积极为会员与药界服务。

• 11月1日根据我会与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协议,为增强双方合作与交流,正式委任我会前任会长李长沙先生和中方刘张林副会长为对方”海外名誉顾问“,在当天晚宴上,双方进行互换聘书仪式。

2014 年

• 11月6日,永远荣誉会长林再钦老先生不幸以世长辞。
林老先生是我会创办人之一。
1981 – 2004年担任我会会长,为我会会务发展、对外联系树立坚固基础。
1995 – 2004 年担任新加坡中药团体联合委员会主席;
他一生为宣扬中医药文化,为新、中两国中药事业的发展而不懈努力,为此,荣膺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聘为海外高级顾问、担任许多中国中药企业、组织的顾问;
1996 – 2004年三度受我国卫生部长委任为“中成药咨询委员会委员;
他是一位积极的社会活动家,曾担任多届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董事,退休后受委为荣誉董事;
1999-2009担任新加坡同济医院董事会副主席,2009年晋升为名誉主席;
林老会长对我会会务及我国中药事业的贡献,我们没齿难忘!对林老会长的逝世,全体会员一致表示沉痛的哀悼,并对其家属致以衷心的慰问。

2015 年

• 9月25日第十八届执委会在时任新加坡卫生部部长颜金勇阁下的见证与监誓下,陈立发会长率领全体新一届执委宣誓就职。他号召新一届执委秉承“一心为公奉献商会”的精神,履行自己的职责。颜部长也在这次就职典礼上作了一项重要宣布:卫生部决定解禁含有小檗碱成分的中药材,相关详情卫生科学局将在2016年上半年公布。

2016 年

• 1月5日,我会正式向HSA递呈情愿书,恳请修改中药延胡索管制。

• 6月6日本地媒体报导“妇女手术后出血死,曾服冬虫草保健品最可能的导因”。这篇报导虽经有关方面的疏导,仍然引起我国中医药界一边哗然。为此,我会召开临时紧急会议,并邀请媒体座谈交流。并准备一篇《还冬虫草一个清白》,以便矫正视听,第二天,早报以显著版位报导我们的立场。我会及时的应对,赢得社会人士的赞赏。

2017 年

• 7月15日 我会举行第十九届执委就职典礼。陈立发先生连任我会会长,在时任新加坡通讯及新闻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先生监誓,陈会长的带领新一届执委庄严宣誓就职。

• 11月22日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叶继奖副主任带队到访我会,并与我会陈立发会长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希望双方在联系紧密,互访频繁,交流合作日益深化的基础上,今后可以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开展交流合作。

2018 年

• 2月25日 我会举行2018年新春联欢,时任新加坡通讯及新闻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先生出席我们的联欢会,并在会长代表卫生部作了重要宣布:被禁进口23年的延胡索,卫生科学局从2018年6月起,对中草药延胡索解禁,批准该药及相关中成药入口我国。